索引号: | 0001/2022-0628 | 发布文号: | 镇司发〔2022〕37号 |
公开日期: | 2022-06-01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镇坪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镇司发〔2022〕32号),我局对2022年5月10日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重点包括五个方面:1.不符合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违法设定证明事项的;2.实行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各类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的;3.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完成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4.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5.清理工作中发现存在其他问题,应当一并处理的。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镇坪县司法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