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镇坪县发布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提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7 10:08 字体:[大][中][小]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海南省、浙江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疫情快速发展,加之我县周边县区相继发生疫情,且正值暑期,外出旅游及来镇避暑旅游人流量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高。为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全县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来镇返镇必须主动报备

凡近7日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和海南、浙江、内蒙古、河南、新疆、西藏、广东、汉中等地旅居史的来返镇人员,主动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所有来返镇省外及汉中市人员须扫描“陕西一码通”,提前通过电话、微信和“安康微连心”信息系统报备,并自觉在入镇第一关口接受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对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持续常态化进行摸排

汽车站及交通查验点要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查”,并严格进行分类管理,“点对点”将有关信息推送至所在镇、村(社区);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密切关注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变化情况,持续全面进行摸排,确保不漏一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落实好重点人群摸排,加强对本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排查本单位工作人员涉疫地区旅居史情况,确有涉疫地区返镇人员,要主动报告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三、发挥“哨点”作用

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监测“哨点”作用。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门诊诊疗管理,发热患者须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工作,结果反馈前严格留观。规范零售药店经营管理,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购买“五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制度,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四、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请广大群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入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时,配合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应限制其进入,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全面推进场所码的运用,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合理安排外出活动

广大群众要随时关注疫情动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之弦,要重视个人防护,有外出旅行计划的人员,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中低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广大群众应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等生活习惯。

六、及时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和降低重症及死亡的最有效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镇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915-8822347。



镇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