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2-1002 | 发布文号: | 政策解读 |
公开日期: | 2022-08-31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8月25日,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镇坪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22〕7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
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能有效防止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工程价款高估冒算、工程量不实、资金损失浪费、项目效益不高等问题的发生,在保障国家建设资金安全高效、防止发生贪污腐败问题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2020年4月24日,我县制定的《镇坪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20〕48号),于2022年5月1日已废止,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原《镇坪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实施细则》出台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陕发改投资〔2020〕1494号)《安康市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三、《实施细则》起草过程
由县审计局牵头,在总结我县两年来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经验的基础上,经过酝酿、起草、征求意见、上会研究等程序,对原《镇坪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镇坪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书面征求各镇、各部门意见后,又召开座谈会当面征求了各镇、有关部门以及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国有企业、项目施工单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县审计局法律顾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再送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最后经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
四、《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对原《镇坪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四个方面修订完善:一是立法依据更完善。本次修订充分吸收和采纳了新修订《审计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陕发改投资〔2020〕1494号)对投资审计的最新规定;二是审计对象更加完善。根据新修订《审计法》,增加了“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的审计内容;三是更加突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对公共投资项目纳入审计计划管理进行了规定,更加突出精准、高效、量力而行、确保审计质量的原则;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所需经费的财政保障,确保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明确的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
修订后《镇坪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审计依据、审计对象、审计范围、项目计划管理、审计方式、审计整改、审计结果运用、审计经费保障以及对被审单位、项目和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相关要求等内容,共计十九条。
五、《实施细则》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2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止。
政策文件链接:https://www.zhp.gov.cn/Content-2456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