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2-0000 发布文号: 医保参保缴费通告
公开日期: 2022-10-11 公开目录: 医疗卫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镇坪县税务局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通告

根据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安医保发〔2022〕6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县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所有人员。

二、参保缴费时间

我县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

特殊群体(认定时间截止2022年9月30日)按照“实缴费款申报缴费”方式缴费:

(一)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350元/人/年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脱贫不稳定户、突发性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元/人/年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80元/人/年。

(三)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计生服务家庭夫妻及0--18岁的子女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四、参保登记

(一)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或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镇医保服务站或县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电话:0915-8820080)也可自行在“陕西医保”小程序办理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

(二)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镇医疗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农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柜面、E终端、自动柜员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机),银联云闪付APP、微信、支付宝和“陕西税务”“安康税务”微信公众号。

缴费人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时须自行核对身份信息、缴费金额、缴费属地。

六、缴费票据

合作商业银行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手机银行电子回单、电子订单支付凭证、E终端POS 小票、《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等均可作为参保缴费依据。缴费(完税)证明可在村(社区)代收客户端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政策咨询:可向当镇医保服务站咨询或者向县医保局咨询,咨询电话:

城关镇医保服务站:0915-8823040

牛头店镇医保服务站:0915-8046199

曾家镇医保服务站:0915-8016460

上竹镇医保服务站:0915-8059006

钟宝镇医保服务站:0915-8075039

曙坪镇医保服务站:0915-2110051

华坪镇医保服务站:0915-8078376

镇坪县医保局:0915-8825359

缴费咨询:可向镇坪县税务局拨打0915--8821237咨询。



镇坪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镇坪县税务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