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000 | 发布文号: | 2022年第576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31 | 公开目录: |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17号)文件精神,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其中:审核企业稳岗返还时2022年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增长3%(含)以上的,按90%返还;增长人数低于3%的,按80%返还。参保企业裁员率应控制在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人数放宽至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确定第六批符合条件的镇坪县八宝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 2022年11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915-8823613
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