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3-0000 发布文号: 2023年第29号
公开日期: 2023-01-13 公开目录: 医疗卫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逐渐成为绝对优势流行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但致病力明显减弱。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1月5日


    政策解读:https://www.zhp.gov.cn/Content-2509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