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镇坪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29 16:0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条例》,县医保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条例》,成立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本兵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立足部门职能,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预算等。并在本单位固定宣传专栏、服务大厅等多种场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还注重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被县政务网站采用4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条例》第二十,主动公开机关信息、部门职责以及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医保局无依申请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法定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局长全面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及时更新上报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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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把好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关。严格按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擅自公开”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保证不发生泄密事件。二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