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3-0107 发布文号: 2022年第43号
公开日期: 2022-02-28 公开目录: 决策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实施计划

承办单位

1

讨论《镇坪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拟定于2022年第一季度上会研究

县发改局

2

审定《镇坪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安康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拟定于2022年第一季度发布

县农水局

3

审定《镇坪县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管理办法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陕西农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手册》。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拟定于2022年第二季度发布

县农水局

4

审定《镇坪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陕发改投资〔2020〕1494号)《安康市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拟定于2022年第三季度发布

县审计局

5

审定《镇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 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陕发〔2021〕5号)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 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 〕22号)、陕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印发的《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 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陕财办农〔2021〕38号)。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拟定于2022年第三季度发布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

 

6

审定《镇坪县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4〕107号)。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拟定于2022年第四季度发布

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