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3-1216 | 发布文号: | 2023第6号(不动产登记) |
公开日期: | 2023-09-20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编号:2023005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总则规定,现将沈贤明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镇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周瑞东,联系电话:18992555231。
镇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0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沈贤明 ,性别 男 ,年龄 54 岁,身份证61242819XXXXXX1317,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镇坪县得胜村九组(原关庙村三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房屋于 1997 年建设,面积153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贤明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