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3-1270 | 发布文号: | 2023年第559号 |
公开日期: | 2023-10-08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人社函【2023】485号)文件精神规定,迅速抓好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参保企业裁员率应控制在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目标5.5%以内,申请时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得超过5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确定镇坪县第二批符合条件的镇坪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915-8823613 0915-8822327
附:镇坪县2023年第二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xls
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