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3-1435 | 发布文号: | 2023年第643号 |
公开日期: | 2023-11-14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钟宝中学教学及食堂用具采购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六组268号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1-23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自采2023-YCZX(027)
2、项目名称:钟宝中学教学及食堂用具采购
3、预算金额:117300.00元
4、最高限价:117300.00元
5、采购需求:钟宝中学教学及食堂用具采购,1批, 采购预算:117300.00元,项目概况:钟宝中学教学及食堂用具采购。(具体详见采购内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钟宝中学教学及食堂用具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3-11-17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六组268号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须知:投标人须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11-23 14:00:00
地 点:镇坪县国心大酒店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镇坪县钟宝初级中学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地址:镇坪县钟宝初级中学
联系电话:0915-807536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1859000532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六组268号201室
安康远程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