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3-1679 | 发布文号: | 2023年第825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15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陕小水电政改办〔2023〕16号)要求,镇坪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专班工作人员于12月14日以现场踏勘、查阅资料的形式,对整改类斐河电站、隆鑫一级电站、浪河电站、竹节溪电站、杨柳溪电站、友谊一级电站;退出类慈溪沟一级电站、慈溪沟三级电站、洪阳电站、金珠坝电站的情况进行了验收。
经专班审查,以上电站已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安全工作指导意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书资料整编目录》的通知要求,完成了规定整改任务和综合评估报告、相关技术文件、一站一书资料汇编等工作。现已达到整改要求,同意验收通过。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23年12月15日-12月20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镇坪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镇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人:任习军,联系电话:13909156703)。
附件:
1.关于印发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pdf
2.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表(浪河电站、斐河电站、隆鑫一级电站、竹节溪电站、杨柳溪电站、友谊一级电站).pdf
镇坪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