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4-0722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24〕26号
公开日期: 2024-05-2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4年5月16日,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镇坪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制定《镇坪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旨在改善和优化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人才专业能力和水平,有效缓解医疗卫生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培养难的问题。

二、《办法》出台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

3.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23〕23号)。

4.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康市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发〔2018〕45号)。

5.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康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安卫字〔2021〕47号)。

6.中共镇坪县委组织部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安康市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人社发〔2016〕29号)。

三、《办法》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本办法由县卫健局在深入调研全县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情况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镇坪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的基础上,分别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医保局等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结合县卫健局法律顾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再送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最后经县政府审定后印发。

四、本办法与原办法完善优化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是在2020年制定的《镇坪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做了系统性的调整。共六章二十条,主要涵盖总则、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流动、保障管理、附则6个方面的内容。加大了人才培养力度方面的内容,主要从鼓励镇坪籍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取医学临床类本科院校,毕业后回家乡服务;鼓励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和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和取得省市科技进步奖;鼓励在职人员考取执业资质和更高技术等级;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队伍5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增加了履约的刚性约束内容,凡不按照协议履约的不但要退赔财政直接投入,还要支付违约金及提供住房产生的费用。改变了人才引进、培养奖励资金支付方式,将过去的一次性支付改为分年度支付,主要考虑降低财政负担,加大对违约的约束力。

五、《办法》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政策文件链接:https://www.zhp.gov.cn/Content-2707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