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4-0013 | 发布文号: | 2024第14号(不动产登记) |
公开日期: | 2024-08-27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编号:2024014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总则规定,现将周柱贤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镇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周瑞东,联系电话:18992555231。
镇坪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7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姓名 周柱贤 ,性别 男 ,年龄 82 岁,身份证 61242819XXXXXX0210,于2011年4月15日在曾家琉璃村二组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208平方米,证号:ZP-曾-18号,2012年6月18日转让给周学仲94.5平方米,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不慎将所剩面积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面积113.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周柱贤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