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000 | 发布文号: | 2024年第716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04 | 公开目录: |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12号)文件精神规定,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率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月均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高于5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拟确定镇坪县第四批符合条件的镇坪县志恒硕翔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915-8823613 0915-8822328
附:镇坪县2024年第四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xls
镇坪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