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4-0481 | 发布文号: | 2024年第760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25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镇坪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使用国有土地的请示》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及文号
2024年10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镇坪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24〕800号)批准同意。
二、批准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及目的
本次批准征收集体土地共3块,总面积为1.9221公顷(28.8315亩),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地块面积、位置、拟建项目详见下表:
序号 |
地块位置 |
面积/公顷 |
拟建项目 |
1 |
曙坪镇中坝村 |
0.1390 |
黄龙潭加油站 |
2 |
城关镇小河村 |
0.5254 |
小河农业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 |
3 |
牛头店镇先锋村 |
1.2577 |
先锋村旅游接待中心及中药科创园 |
合计 |
1.9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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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按照2022年11月5日《镇坪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文件规定及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计算。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