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4-0747 | 发布文号: | 2024第21号(不动产登记) |
公开日期: | 2024-12-30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编号:202402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镇坪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镇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地址:镇坪县政务大厅2楼8号厅
联系人:周瑞东
联系电话:18992555231
镇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镇坪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镇坪县城关镇应家坪的陕(2023)镇坪县不动产权第00001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镇坪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