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5-0023 | 发布文号: | 2025年第12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06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镇坪县曙河口至飞渡峡公路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及文号
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镇坪县曙河口至飞渡峡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24〕986号)批准同意。
二、批准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及目的
本次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曙坪镇中坝村、双坪村、大树村、兴隆村、联合村、桃元村、阳安村等7个村,总面积为23.1241公顷(346.8615亩),拟建镇坪县曙河口至飞渡峡公路工程项目,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按照2024年1月25日《镇坪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文件规定及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计算。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
张贴,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