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5-0204 发布文号: 2025年第42号
公开日期: 2025-02-25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七个电站)

《关于镇坪县2024年度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九、第十一、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及文号

2024年12月3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镇坪县2024年度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九、第十一、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批准同意,各批次批准文号详见下表。

二、批准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目的

本次批准的7个批次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为1.5154公顷(22.731亩),各批次土地范围及目的详见下表,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征收面积

公顷

位置

批准文号

1

大湖溪水电站

0.0246

城关镇友谊

第四批次(陕政土批〔2024〕1242号)

2

友谊一级水电站建设工程增机扩容项目

0.2220

城关镇友谊

第五批次(陕政土批〔2024〕1248号)

3

斐河水电站

0.1778

曾家镇花坪村

第六批次(陕政土批〔2024〕1252号)

4

隆鑫二级电站

0.5815

曾家镇千山村、宏伟村

第七批次(陕政土批〔2024〕1256号)

5

杨柳溪水电站

0.0575

城关镇文彩村

第九批次(陕政土批〔2024〕1260号)

6

三大峡水电站

0.2128

镇联合村

第十一批次(陕政土批〔2024〕1264号)

7

慈溪沟二级电站

0.2392

上竹镇湘坪村

第十二批次(陕政土批〔2024〕1268号)

合计

1.5154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按照2024年4月2日《镇坪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文件规定及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计算。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