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5-0266 | 发布文号: | 2025年第60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1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成本,根据《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十条举措》,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陕西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5)296号),按照相关要求,拟对全省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投资主体要求。投资主体需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为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或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具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支持行业领域。项目投向应符合《关于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办发(2023)14号)明确的领域(附件1),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
(三)项目基本条件。项目总投资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在陕实际投放贷款不低于500万元且全额用于项目建设,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需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贷款需求不低于500万元,投入贷款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四)项目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开工建设的民间投资项目,开工时间以项目依法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日期为准。2024年发布的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符合条件、仍有贴息需求的继续纳入支持范围,贴息标准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贴息标准
(一)高技术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3.5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制造业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3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三)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2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入库材料
1.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申请报告(附件2);
2.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申请表(附件3);
3.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二)申请贴息材料
1.项目贴息申请报告(附件4);
2.项目贴息申请表(附件5);
3.借款合同、提款通知书、放款凭证或记录、付息凭证。
四、申报程序
(一)递交材料。2025年3月至10月,每月月底前,各镇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项目申报。3月10日12点前首次申报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初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项目申请表(附件3)。2025年3月10日12点前,各镇各部门报送2024年储备项目清单中新投放贷款贴息资金申请。2025年4月7日、7月7日和10月8日12点前,县发展改革局组织清单内项目申报已投放贷款贴息补助。申报项目单位应提交贴息申请报告(附件4)和贴息申请表(附件5),各镇各部门初审通过后,将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材料报县发改局审核。
(二)项目遴选。县发改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逐级上报审核。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模板要求提供,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色印章的PDF扫描件,坚决杜绝资料造假、骗取资金等情况。
(二)每月申报时间截止当月20日,超过申报时限的,当月不再受理。
附件:
1.附件1-5.pdf
2.附件3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申请表.xlsx
3.附件5贴息申请表.xlsx
4.附件6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25〕121号).pdf
联系人:谭开军 郑深 0915-88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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