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5-0462 发布文号: 2025年第113号
公开日期: 2025-04-25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司法局 关于报送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履职情况报告

县委办:

         2024年,司法局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履职尽责,为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1.强化普法宣传,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氛围。司法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将其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通过开展“法律进”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和单位,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6·5世界环境日”“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次,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纠纷调解,维护生态环境领域和谐稳定。加强人民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协调联动。发挥镇街、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纠纷常态化排查和化解。完善林权纠纷调处统计报告制度,畅通报送渠道,重大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共同协调处置,确保矛盾纠纷不扩大升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多元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2024年至今,暂无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

3.优化法律服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律服务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对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依据“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工作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全力做到应援尽援。

4.严格合法性审查,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落地落实。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县司法局未收到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二、存在的问题

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在机制建设、工作创新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一是普法力量有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专业性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基层普法宣传所遴选的“法律明白人”大部分是在社区村“两委”干部、调解员中指定的培养对象,自愿参加的人员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培养骨干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二是创新力度有待加强。常规性普法手段运用较多,缺乏对创新性普法、针对性普法的研究,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好,互动性和参与性不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亟待提升。三是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学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仍需培养,特别是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较强领域的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还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对普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和培养,鼓励和支持“法律明白人”参与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服务活动,拓宽其服务领域和影响力。

2.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着力强化精准普法实践,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监督进一步有效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