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5-0504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25〕17号
公开日期: 2025-04-30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镇坪县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试行)》的政策解读

《镇坪县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现对《规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发文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对休闲娱乐文化需求的增长,民宿(农家乐)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经营方式应运而生,为广大民众的休闲旅游提供了新的选择。乡村旅游作为镇坪的优势产业,民宿(农家乐)发展迅速,但相应的消防安全法规和标准却相对缺乏,特别是专门针对消防安全的规范更是几乎没有。通过制定此《规定》,旨在提升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为民宿(农家乐)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二、发文依据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民宿行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和认可。民宿以其独特的文化氛围和个性化服务,成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规范民宿行业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制定相关文件,拟在为民宿行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建村〔2017〕第50号)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规定》。

三、编制过程

2024年10月12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始起草《规定》,并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各单位的反馈意见对《规定》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履行本单位内部决策程序,咨询专业律师并经过法务审核,报县司法部门进行司法审核,提请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待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报市政府、县人大进行备案。

四、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8日,通过政府公文平台形式向各镇、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截止12月20日,除未反馈意见建议或反馈无意见建议外,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其中县公安局反馈的“建议‘确需办理的由辖区派出所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检查,并出具意见’在第二章第五条中不采用”意见,已被吸收采纳。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7日,通过“镇坪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广大群众的反馈意见。

五、主要框架内容

本《规定》共六章三十四条。《规定》中阐明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的民宿(农家乐),可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超过经营规模的,应由民宿经营单位依法申请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民宿(农家乐)应按照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安全出口及疏散楼梯等。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职责。民宿(农家乐)的业主(或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相关预案和应急逃生演练,对民宿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政策文件链接:https://www.zhp.gov.cn/Content-2815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