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0000 | 发布文号: | 镇教体发〔2025〕25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10 | 公开目录: |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中小学:
现将《镇坪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坪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9日
镇坪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按照《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17号)安排,切实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小学招生入学采取登记入学,小学升初中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根据学区划分和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房产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统筹安排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初中学校,由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学生入学。严禁以教共体等名义进行招生,教共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二、小学新生招收办法
结合学校实际学位数,确定新生招生计划数。小学入学分户籍类和随迁人员子女类。户籍类包含房户一致批次、房户不一致批次和其他批次。随迁人员子女类包含跨省随迁批次、跨市随迁批次、市内跨县(区)随迁批次。
(一)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直系亲属具有镇坪县户籍。
1.房户一致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和房产均在学校招生学区内,提供户籍和房产信息。
2.房户不一致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和房产其中一项在学校招生学区内,提供户籍和房产信息。
3.其他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学校招生学区内,需提供户籍和就业经营信息。
(二)随迁子女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直系亲属非镇坪县户籍,需提供户籍和实际居住信息。
三、初中新生招收办法
初中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学生入学分对口直升类、户籍类和随迁人员子女类。户籍类包含房户一致批次、房户不一致批次和其他批次。随迁人员子女类包含跨省随迁批次、跨市随迁批次、市内跨县(区)随迁批次。
(一)对口直升类。本县小学毕业生实行对口直升入学政策,需提供小学毕业学籍信息。
(二)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直系亲属具有镇坪县户籍,申请到非对口直升初中就读。
1.房户一致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和房产均在学校招生学区内,提供户籍和房产信息。
2.房户不一致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和房产其中一项在学校招生学区内,提供户籍和房产信息。
3.其他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学校招生学区内,需提供户籍和就业经营信息。
(三)随迁人员子女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直系亲属非镇坪县户籍,需提供户籍和实际居住信息。
四、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学校要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认真做好返乡创业就业人员子女、异地搬迁户子女就学保障工作。
(二)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据“科学评估、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原则,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分类进行入学安置。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按照各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入学;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送教上门;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保障教育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要严格按照国、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予以保障。由优抚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统一采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并出具相应身份证明、入学申请证明资料,经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核后,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五、相关要求
(一)落实入学要求。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从严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规范做好幼小衔接。
(二)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陕西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三个一致”,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切实加强小升初学生学籍续接及异动学生学籍审核和管理,坚决防止利用转学变相择校、变相掐尖。招生工作结束后,应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并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教育部于4-9月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平台设立“义务教育违规招生问题”专栏。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优化招生服务。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适龄少年儿童家长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秦务员”(手机端)进行实名注册、登记报名。各学校要加强对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指南的宣传解读,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
附件:1.镇坪县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2.镇坪县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一览表
3.镇坪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