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5-0255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25〕26号
公开日期: 2025-07-08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关于《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为做好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镇坪县人民政府委托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对2021年印发的《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预案,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现行的《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镇政办发〔2021〕13号)(以下简称原《预案》)于2021年2月3日,由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发布至今已满3年,同时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4〕1号)。为适应新的上位预案,以及根据镇坪县各应急组成部门、人员及部门职能的变化,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中“第六章 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应急预案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第三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六)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要求,必须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为高质量完成《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确保《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有操作性、实用性,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于2024年7月启动《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成立《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组。修订组首先对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文件进行了研究整理,对镇坪县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周边环境及自然环境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收集汇总,并召开内部会议,初步确定工作内容,明确了技术关键、技术路线、时间进度和最终提交成果形式等,同时向第三方服务单位(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技术咨询,最终确定实施方案。至此,本预案的修订工作全面开始启动。修订组根据实施方案于2024年12月编制完成了《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初稿)》,2025年1月10日镇坪县人民政府委托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预案(初稿)》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5月9日,以镇坪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文件征求了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各镇政府等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次认真研究、修改,最终于2025年5月编制完成了《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 修订版)》,现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印发。

三、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预案。

四、目标任务

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维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坪县行政区域内下列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镇坪县辖区管理范围外、可能影响本辖区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指挥;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前期应急处置和指挥;其他需要应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

六、主要修订内容

较2021年2月印发的《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次修订在内容与章节上结合《安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订、更新了法律法规;

(二)对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保障组、信息发布组、社会稳定组和应急专家组,共设置8个工作组;同步调整、更新各应急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对污染处置组、应急保障组相关协助单位和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更能凸显应急处置的属地责任,确保各项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四)对镇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常备应急物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结合应急演练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处置经验,细化了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处置措施。


政策文件链接:https://www.zhp.gov.cn/Content-2835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