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1/2025-0690 | 发布文号: | 镇政发〔2025〕5号 |
| 公开日期: | 2025-08-22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各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实。经研究,决定对《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镇街实施的通知》(镇政发〔2024〕7号)中向各镇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事项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2024年7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向7个镇下放行政执法事项36项。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中办发〔2024〕58号)文件精神,我县编制完成7个镇履职事项清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编办2批次96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编办发〔2025〕21号)文件精神及执法事项下放一年来工作实际,在清单中收回向各镇下放的15项行政执法事项,各镇现保留21项执法事项。
二、工作要求
(一)厘清执法职责边界。确定下放的行政执法权交由镇依法行使,县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再继续行使。县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具体行政执法层级管辖规定,明确县政府部门与镇的职责边界,避免出现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县政府有关部门或者镇在发现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单位。
(二)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负其责,统筹协调,稳步推进执法赋权工作。县委编办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制定赋权事项目录,确保赋权事项既符合镇实际,又能有效实施。县司法局要牵头组织对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负责督促执法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牵头县级有关部门与镇建立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三)强化执法保障。县级相关部门强化对镇赋权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支持,认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促进规范执法。县财政局将镇综合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镇要加强综合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标志、证件、车辆等执法装备配备,确保基本履职需要,保障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附件: 镇坪县行政执法权下放至各镇政府实施事项目录(2025年修订版).xls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