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1/2025-0728 | 发布文号: | 2025年第375号 |
| 公开日期: | 2025-10-29 | 公开目录: | 决策公开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为保障我县高级中学、曙坪镇中心小学等扩建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划的前提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镇坪县城关镇蔬菜村和曙坪镇兴隆村等2个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2997公顷(4.4955亩),涉关镇村具体征收面积详见下表。(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分别用于高级中学、曙坪镇中心小学等扩建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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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征收位置 |
面积/公顷 |
拟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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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关镇蔬菜村 |
0.1766 |
镇坪县高级中学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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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曙坪镇兴隆村 |
0.1231 |
曙坪镇中心小学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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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0.2997
(4.495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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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期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辖区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
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数量等信息进行详细调查。县政府委托城关镇和曙坪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调查工作。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镇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