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6-0434 发布文号: 2026年第234号
公开日期: 2026-04-07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根据《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安环委发〔2024〕1号)和《镇坪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镇办字〔2021〕65号)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生态环境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总体情况

县卫健和医保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紧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署,聚焦医疗卫生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医疗污水治理、环评手续合规化等核心任务,统筹推进卫健医保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二、重点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一)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对照《镇坪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健康工作重点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2.健全管理制度。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重点健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交接、转运全流程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3.加强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定期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医疗污水处理、环评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实现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二)狠抓突出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1.医疗机构环评手续整改工作。针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市有112家医疗机构未取得环评手续,全市2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中未建立医疗废水管理制度的有48家”问题,涉及我县7家医疗机构(牛头店镇中心卫生院、上竹镇卫生院、小曙河卫生院、钟宝镇中心卫生院、曙坪镇卫生院、华坪镇卫生院、镇坪县中医医院,其中城关卫生院与县中医医院合署办公,白家卫生院已按机构编制要求撤销)。

整改目标:2025年9月底前,涉及我县医疗机构100%完成环评手续登记备案。

整改推进:我局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镇坪分局,全程指导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办理环评手续,全程跟踪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相关医疗机构已全部依法依规完成环评相关程序并取得相应备案证书,其中6家通过备案登记,1家完成报告表审批,提前超额完成整改目标,实现全县医疗机构环评手续100%合规。已按程序对该问题予以销号

2.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改工作。针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7项问题“2023年9月以来,全市33家医疗机构产出的10.3吨医疗废物未规范收集、分类、暂存”,涉及我县镇坪县医院。

整改目标: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管理规范,集中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整改推进:我局牵头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一是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等环节职责,规范分类收集、暂存、称重、交接等工作要求,从源头杜绝医废混装;二是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制度、交接登记等制度;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医废管理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提升规范化管理能力。2025年11月6日,由县卫健和医保局牵头,市生态环境镇坪分局等部门组成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镇坪县医院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核查,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整改目标全面达成,问题已整改。已按程序对该问题予以销号。

(三)聚焦重点领域管控,筑牢卫健系统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1.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提质增效。各医疗机构均新建或改建标准化医废暂存间。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暂存、交接、转运全流程规范,做到分类准确、包装严密、标识清晰、台账完整。与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全年全县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2.医疗污水治理持续规范。督促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医疗废水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配备专职运维人员,定期开展水质检测,确保医疗污水达标排放。定期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水质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医疗污水达标排放。

3.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管理。加强全县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定期开展辐射安全检测,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范辐射防护措施,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4.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职责,定期开展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全年累计开展水质监测12批次,合格率100%,保障全县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强化系统内部培训,全年组织开展卫健医保系统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2次,培训内容涵盖医疗废物管理、医疗污水处理、辐射安全管理、应急演练、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累计培训250人次,全面提升卫健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生态环境保护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基层医疗机构生态环境管理能力仍需提升。部分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知识不足,医疗废物分类、暂存等环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长效监管机制仍需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监管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不足,对医疗机构的动态监管、风险预警能力有待加强。

(三)宣传教育覆盖面仍需拓展。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持续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卫健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持续跟踪已完成整改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不松劲。

(三)提升基层管理能力。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生态环境保护培训力度,开展专项实操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全县医疗机构生态环境管理同质化、标准化。

(四)强化重点领域管控。持续加强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辐射安全、饮用水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五)深化宣传教育引导。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拓展宣传渠道,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镇坪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