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1/2026-0481 | 发布文号: | 2026年第245号 |
| 公开日期: | 2026-04-23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镇坪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镇坪县钟宝镇得胜村,共涉及1个镇1个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9438公顷(14.157亩),涉关镇村具体征收面积详见下表。(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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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征收批次 |
征收位置 |
面积/公顷 |
拟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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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坪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
钟宝镇
得胜村 |
0.9438 |
镇坪县城市公益性公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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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0.9438
(14.157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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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镇坪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殡葬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期结束后,县政府将委托钟宝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重点调查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数量等信息。请涉及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若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镇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抢栽、抢种、抢建,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将在征地涉及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张贴,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