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加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保民生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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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28 07:04
镇坪县为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和行政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确定1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县工程治理办公室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是认真开展边查边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项目主管部门科学制定和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按照项目管理的规定迅速予以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扩大内需项目,尤其是县级1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抽查。
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违规批审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案件。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失职渎职案件。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贻误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对其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建立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予以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以规范工程管理行为。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