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要闻

镇坪县: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带薪”上岗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17 00:05

日前,《镇坪县农村基层报酬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首次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纳入村干部管理序列进行统一管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在充分履职尽责的基础上,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将能领取到400元的职务工资。这标志着该县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实现“带薪”上岗。

根据陕西省《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镇坪县于2009年6月先后在全县78个行政村中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该县结合实际,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实现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运转有程序、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章子、监督有实效的目标,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逐步迈向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但随着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深入推进,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热情不高、参与监督工作不主动等一系列现实问题不断凸显,严重制约了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步伐。基于这一实际,镇坪县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开展调研,完善村干部酬薪管理体系,首次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纳入村干部管理序列进行统一管理。从今年开始,在严格考核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年400元的工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让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带薪”上岗。

作为加强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队伍建设的又一次有益探索,该做法有效激发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为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队伍管理,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据统计,今年来,全县78个村民监督委员会均对民生八大工程、各项惠民政策等12项村级重大事务进行了全程监督,为“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218条,采纳168条,受理群众申请事项268件,接受政策咨询1266人(次),接待来访36件(次),群众申请办理事项办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