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要闻

镇坪县“四个”到位推动“五五”普法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24 00:05

自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以来,为切实落实好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镇坪县立足县域实际,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坚持“四个到位”,“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06年,县委、县政府结合镇坪县实际下发了《镇坪县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县人大下发了《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决议》。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了“三大机制”(即县、乡、村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党委加强领导、政府分工负责、法治办具体指导、岗位目标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以法治办牵头,政法委及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互相协调、齐抓共管、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调整充实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普法保障到位。县财政每年按照每人0.5元的标准及时划拨普法经费,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项目,投入66万元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办公条件不断改善,十个乡镇的司法所达到了规范化建设;同时,充实基层司法队伍力量,将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调整到2人,并划归县司法局直接管理,确保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力开展。

三是监督体系到位。人大、政协充分履行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切实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纳入监督体系,经常通过组织视察、评议、听取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形式,对普法依法治理谏言献策,有效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多方面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为建设法治型、责任型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阵地建设到位。建立了“五五”普法宣讲团,经常深入基层、社区、企业等地方开展专题宣讲;在县有线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开设了普法专栏,每天滚动宣传法律知识;利用普法广场经常举办多场法制文艺演出;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法制宣传栏、法制夜校等载体和设施,扩大宣传阵地;利用科技文化卫生计生法律“五下乡”活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宣传活动和节日,发挥部门作用,不断搭建全民学法用法的平台,拓宽宣传渠道,丰富普法宣传形式。

五年来,全县累计开展大型宣传315场次,出动宣传车45次,办板报、宣传栏460余期,刷写和悬挂永久性标语450条,印发宣传材料35000余份,举办法制文艺演出 7 场,征订、发放“五五”普法书籍 0.7 余万册,举办各类普法讲座、培训班 630 场次,为促进镇坪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