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坪县积极打造阳光政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行政效能,强化服务意识,在全县各级政府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办事公开十项制度,不断增强了政府运转的公正透明度。
一是实行办事承诺制。该县各行政、公共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公开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按相关政策规定受理和办理承诺事项,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健全示证上岗制。在各窗口单位摆放或由窗口工作人员佩带有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岗位名称等基本情况的岗位证,全面推行示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推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属职责范围的事项,按照“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办结相关相项。四是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在受理群众申请事项时,将必备的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使服务对象按要求予以办理。五是实行反馈回应制。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应,根据不同情况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六是建立申请点题公开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请,及时公开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对确实不能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七是落实民主评议制。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行政、行业特点,建立相关的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充分运用好评议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八是建立考核评比制。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测评考核。九是健全任追究制。明确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职责和责任人。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互联网举报信箱等途径受理群众举报。对已查实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十是实行听证论证制。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规定出台前,要组织听证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决策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