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把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一是完善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对农村人口聚居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并完善了水源地保护设施,防止水源受到污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凡未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要依法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完善各类标示牌、界桩及警示标示;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必须依法限期整改或搬迁,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是紧密配合确保确保饮用水安全,县环保部门会同卫生、水利等部门,对镇、村的集中式、分散式饮用水源进行了种类、环境质量状况、保护区划分状况等进行详查,摸清底数,为制订应急预案和编制保护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是加强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县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加强对村民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监测,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