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当期防汛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镇坪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扎实做好避灾转移安置工作,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顺利推进。7月23日至24日,接到气象预警信息后,该县立即调集县乡村干部877人,紧急转移群众2035人,其中集中安置103人,投亲靠友1932人。
一是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做好本辖区转移避灾安置的各项工作,要根据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撤离总体方案,细化完善各项预案,并依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转移避灾安置工作。
二是气象、防汛、防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会商,按照坚持预防在先、预报及时、预警到位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居住群众撤离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迅速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撤离总体方案,并指导各乡镇逐点制定完善全县23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撤离安置预案,各乡镇对每一处隐患点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确定一名干部现场值守,根据雨情和隐患点变化,在出现险情前按照预案迅速组织撤离,已经发现明显地质灾害区域居住户必须要全部转移,不留一人。县国土局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乡镇新发现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进行确认,同时,指导各乡镇对新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发现一处,制定完善一处预案,夯实监测撤离责任。
四是沟河沿线居住群众撤离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制定总体撤离方案,进一步完善重点集镇、重点部位的撤离预案,要严格实行雨、水情会商机制,做好相应撤离工作。县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包区域、包河段负责制,指导各乡镇做好洪水灾害来临前的撤离工作。
五是工程建设领域及厂矿企业的避险撤离工作。涉水工程建设由县水电办负责,根据雨情汛情向建设业主发布撤离信息,组织做好人员安全撤离工作。建筑工地由城建局负责,涉关乡镇和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做好隐患点监测和人员避险撤离工作。煤矿、非煤矿山和其他厂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及人员撤离工作,分别由安监局、经贸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进行组织实施。
六是道路交通灾害防范工作。县交通局、公路段、农村公路管理局要迅速安排专业人员,对全县干线支线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危险路段、边坡、挡墙采取应急排危措施,对一时无法排险的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并通知交警部门切实做好危险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是敬老院安全撤离工作。县民政局要指导乡镇制定完善撤离预案,由所在乡镇负责做好撤离安置工作,乡镇要确定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作人员驻院值守,接到预警立即撤离,实施转移避灾。由各乡镇负责,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学生儿童,可采取投亲靠友、进城、送出去的办法实施转移。
八是公安、武警要负责做好避灾转移安置的秩序维护工作,对不听从转移命令,拒不转移的人员,要实施强制转移,对于阻挠、破坏转移安置工作的,要依法从严从重给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