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宣传教育到位。利用网站、电视台等宣传平台,通过“三个加强”对不同对象进行不同层次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从而达到全社全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即加强对执法机关《食品安全法》培训力度、加强对食品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教育、加强对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从而达到全面提升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经营者产品质量意识、守法经营意识以及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中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因市县机构改革尚未结束,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越位”与“缺位”问题,规定在机构改革未完成之前,严格按照原职责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市县机构改革结束后,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尽快出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方案”,理顺执法主体,明确监管职责,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高效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能力建设,确保资源整合到位。针对该县食品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技术力量薄弱、监管部门执法过程中抽样少、送检难的实际问题,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成立以县疾控中心检验室为主体,整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检测检验资源协调发展的“镇坪县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与县疾控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待市县机构改革过程中一并研究落实。通过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证,确保《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着力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确保协调配合到位。组织协调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体等部门密切配合,针对元旦、春节、五一、高考、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2010年1—6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05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756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157种。通过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有效防止了执法过程中的职能交叉重复问题,杜绝了监管环节的“盲区”和“死角”,提高了监管效能,形成了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高压态势,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确保财政投入到位。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县政府始终保证了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并逐年增加,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2006年3万元,2007年至2009年每年5万元。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适应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保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政府决定大幅度增加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今年将工作经费调整到10万元,保证食品安全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