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要闻

镇坪:争做“五好干部” 促推创先争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1 01:09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镇坪县将争做“五好干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明确干部奋斗目标,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县营造了干事业、谋发展、思进取、争一流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明确争创内容。该县为使“五好干部”标准更契合实际,由组织部门牵头,各乡镇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实地听取群众意见,归纳总结后,确定五好干部具体内容,即:政治思想好。坚决服从党的领导,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带头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各项方针政策,乐于奉献,宗旨意识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风纪律好。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无缺勤旷工现象,工作作风扎实;业务技能好。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操作规程,办事效率高,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好。圆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范围内有所创新,成绩排名在全单位前三名以内;群众评价好。服务群众态度热情,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威信高,得到群众的一致认可和拥护。

严格考评方法。为加强对争创工作的领导,该县成立了由组织部、乡村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的争创“五好”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小组,由组织部负责召集。将考勤、业务工作、结对帮扶工作划为重点工作,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对干部职工实行百分制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阶段测评,年终进行综合季度测评成绩进行总评,将考评结果作为个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民主评议30分,领导班子评议10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60分,并设加分项,加分项目分别是个人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等,加分根据工作情况上不封顶,为保证干部的工作时间,将考勤情况单列,满分为5分。并且结合乡镇、部门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定全县《“五好干部”考评工作暂行办法》,各乡镇和部门再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合自身的考核办法,年终按照考核办法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公平公正,取得实效。

规范考评程序。按照“个人自查—小组考评—民主测评—结果公示—组织确定”的程序,先由干部进行自查,向考评小组提交相关加分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考评小组参照干部自查情况,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打分,得出初步结果,按照1:2的比例,提出“五好干部”候选人;由考评小组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村民代表召开民主测评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确定考评名次。形成结果后,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公示期满后提交上级党组织审核,按名次评选出3-5名“五好干部”;结合目标责任半年检查,半年召开一次创建表彰大会,对“五好干部”进行适当奖励;年终总评时,以前四季度的综合分为准,按名次评选出年度“五好干部”,进行表彰。对年终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