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关系着国家养老社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关乎企业职工和零散就业职工的根本利益。今年以来,该县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协调机制,采取硬措施狠抓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使全县更多的企业职工、社会零散就业职工享受到国家这一保障性惠民政策阳光。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年初以县政府发文,将养老扩面任务下达到各乡镇,列入政府督办工作日程,县劳动、养老经办等部门将扩面任务分解下达给各乡镇社保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夯实全县各级对社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责任。
二是由县养老经办中心牵头,积极主动地加强同县人事劳动、地税、邮储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业务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养老保险经办各项工作,积极构筑职工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缴纳、退休金发放的绿色通道。
三是县养老经办中心和人事劳动部门将职工参保工作列入劳动执法监察和职工养老金缴纳稽核的重点内容,严格执行《劳动法》、《合同法》,实行定期不定期综合执法检查和稽核,严格将企业用工“三金”缴纳作为企业用工的强制条件之一,确保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县人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惠民服务政策,积极开辟更多的就业岗位,努力增加社会保障覆盖面。
四是集中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县劳动部门和养老保险经办部门积极通过有线电视,政府网站、职工上门解答等灵活的宣传途径,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集中解答职工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全面推进。
通过一系列强硬措施强劲推进,全县2010年新增加扩面人数98人,占全年扩面计划数80人的122.5%,超额完成了市、县政府下达的养老保险扩面计划;全县累计参加养老保险职工总数达到2210人,其中在职人数1820人,离退休人数390人,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703万元,每年为390名离退休人员年发放养老金589万元,初步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在全力确保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