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三个加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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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28 00:03
县安监局为切实做好精神建设工作,采取三项措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年初拟定规划,年终及时进行总结。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议事日程,纳入岗位责任制当中,落实到人,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二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采取自学、集体学习和与实际工作性质相结合的方法,培养干部的学习兴趣;以警句上墙、专题辅导、展开讨论的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
三是加强督查。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到机关岗位责任制中,实行季督查、年考评制,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出水平,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