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

县公安局五条措施确保汛期交通安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13 00:07
    目前已进入汛期阶段,随着雨季来临,交通事故进入了高发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新的考验。为了切实做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镇坪县公安局五条措施,全力保障汛期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成立由交警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并对汛期交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周密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坚决确保汛期不发生长时间交通拥堵事件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勤务组织,严格路面管控。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整治行动,及时调整勤务部署,将90%的警力摆在路面,采取定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207省道、平镇路等县乡主干道的管控,对 7座(含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检查登记,严查重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形成汛期期间道路交通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建立预警机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的汛期交通安全宣传,开展汛期出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雨天行车常识,提高交通参与者对雷雨等灾害天气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使他们能及时应对天气变化,安全出行。同时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联系,建立汛期信息预警通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处置,对因气候原因造成的道路通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提醒注意。
    四是强化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组织警力对辖区险路、险桥和易发生滑坡、塌方的路段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协调交通部门加强对积水、临崖、陡坡和急弯等危险路段的监管,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设置警示标志,对险路、险桥和易出现的滑坡、塌方路段,安排警力巡查,一旦出现影响安全的强降雨警情,果断采取分流措施,防止车辆冒险盲目通行,对汛期不能确保安全通行的路段,坚决封闭道路,禁止机动车辆驶入。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掌握天气情况和道路塌方、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信息。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做到及时传递,准确报送,切实保证遇有重大警情快速反应、快速出警、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