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流 程
招 商 局 洽谈签约
工 商 局 登记注册
发展改革局 立项备案
国土资源局 办理土地使用(矿产资源)手续
环 保 局 环境影响评估、审批
安 监 局 安全生产评价、审批
城 建 局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电 力 局 供电合同
水 利 局 供水合同
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 行 开户
税 务 局 税务登记
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招聘、培训职工
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具体为《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规定的核准项目。
根据各级项目核准权限,属省级核准项目,由市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发改委;属市级核准的项目,由市级项目核准机关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要项目报市政府核准。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
1.企业的项目核准,由企业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具备相应
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㈠ 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所属行业、性质、地址及法人代表等)。
②项目基本情况(国内外市场分析、建设规模、产品技术水平及工艺方案、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③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④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⑥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㈡ 凡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的,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①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2.项目核准机关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如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
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
4.同意核准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对不同意核准的项
目,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
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
(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范围
凡《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企业根据项目投资额到拟建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项目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在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的,在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下的,在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下的,在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在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程序
1.企业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备案申请,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①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②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投资项目凡涉及环境保护、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的,需提交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意见;
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投资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备案申请后,认真进行审核,凡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的企业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企业注册登记所需前置要件
1、企业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的申请书;
2、投资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
3、合同、章程、协议;
4、投资主体的法人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投资主体的资信证明;
6、验资报告;
7、企业法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等有关人员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和个人简历;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名章;
10、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书、证明等;
11、行政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前置要件(具体登记要件根据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在企业名称核准后,由工商部门依照法定要求告知所需要件)。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项目核准文件;
3、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4、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中方投资者为全面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
产权登记证明);
5、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托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6、企业住所证明;
7、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项目用地预审需提交的文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
2、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