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要闻

马涛在我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22 07:04

  4月19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涛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深入我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工作。王彪、陈敬民、周耀宜、王永国、罗彩霞等县上领导陪同检查。

 

 

 

 

  在樟树潭电站企业调委会、应家坪社区调委会、城关镇小河村调委会和县群众工作委员会,马涛与工作人员深入交谈,详细询问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仔细查阅了人民调解档案,随后召开汇报会,全面细致的了解了镇坪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中,马涛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出台实施以来,镇坪县高度重视,切实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作为推动法治建设、和谐建设的总抓手,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统一、印章统一、人民调解标牌统一、调解场统一、程序和制度统一、文书统一以及有调解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标识牌、有印章、有调解记录和台账“六统一”、“五有”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效果的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实实在在工作成效。马涛强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是推进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有效途径,是依法解决社会管理中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镇坪县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制度,保证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健康开展。要强化对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使广大人民调解员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做到准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正确执行法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真真正正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人民调解工作氛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干警和调解员深入社区、村庄、厂矿、工地等重点区域,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让人民调解走进群众、走进生活,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人民调解工作,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镇坪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