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人大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提升新水平,推动新发展,需要人大工作者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定位,依法履行人大职责职权,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为同步,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思想同心,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定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的统一就不会有行动的统一,更不会有工作的合力。思想同心强调的是政治上的高度统一,强调形成政治合力。这是政治原则问题,是人大工作定位的基础。思想同心,核心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人大工作者,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把握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使人大的工作坚定不移地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之下,这是人大工作定位的首要政治原则,是大是大非问题,更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定位不准确,摆不正坚持党委领导与依法开展人大工作的关系,片面地认为人大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大工作是依法开展的,人大有“自己”的工作安排部署,无需过多考虑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部署,甚至还争论“党大还是法大”这种根本不成立的命题,这都是极其错误的认识。错误的认识,必然导致思想上的分歧和行动上的不协调,必然影响大团结大和谐局面的形成,必然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才能真正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只有做到思想同心,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才能形成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共谋发展的和谐局面,才能形成强大发展合力,才能促进和保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要想大有作为,必须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定位,做到思想同心。
一是正确处理人大与党委的关系,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使人大与党委合拍。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有机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凡是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县人大常委会都要坚决带头贯彻执行到位,将党委决定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优势,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汇报,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监督“一府两院”抓好落实,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为之奋斗;凡是人大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开展重要视察、检查、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大活动等,都要事先向党委请示、事后向党委汇报到位,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合心合拍。
二是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开展工作,使人大与“一府两院”合力。人大与“一府两院”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和“一府两院”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人大与“一府两院”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是高度一致的。人大要从支持的角度,紧扣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县的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要在开展重大活动、重点视察、检查之前之后积极主动与“一府两院”进行沟通交流,使“一府两院”能够正确对待人大依法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形成人大善于监督,“一府两院”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齐心协力做好工作的良好局面,使人大与“一府两院”合心合力。
二、目标同向,依法履行人大职责职权
目标决定方向,方向决定成败。偏离了方向,走的越快距离目标越远。目标同向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调形成目标合力。人大的一切工作职责和行动目标都要锁定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永远不能偏离这个方向。目标同向,核心在于工作目标的确立。人大工作目标内容的确立,要始终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人事任免,围绕“一府两院”的重要工作安排,围绕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关键要素和核心内容。只有确立了正确的工作目标内容,工作才不会偏离正确的方向,才能通过法律授予人大的职责和职权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才能有效推动各个方面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全力促推发展的良好局面,才能最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目标同向,核心是围绕县委的决策,围绕县域发展的目标蓝图,依法行使好人大三个方面的职权。
一是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着力解决“弃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问题。实践中,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部署,“一府两院”必须依法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通过的决议、决定,“一府两院”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并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严肃性,增强决议、决定的落实力,使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高度统一。
二是认真履行工作和法律监督权。人大监督既要监督“一府两院”的行为是否合法,还要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有效。在坚持把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预算审查监督放在重要位置的同时,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任务,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视察、检查,促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法律法规实施中涉及的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不断提高“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
三是认真履行重要人事任免权。着眼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供职表态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投票表决的规定程序,提高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任命干部的动态监督,每年选择部分部门进行工作评议,促进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
三、行为同步,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效能
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最终都要体现在行为同步上、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行为同步,强调的是同步落实,强调形成工作落实合力。在工作实践中,客观存在一些行为不同步现象。例如,在人大工作安排上,与党委的决策部署重点不一致,与“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安排内容不衔接,推进工作过程步调不一致。这些行为不同步的现象,容易派生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现象,只会减少和谐因素,增加不和谐因素,严重影响工作目标的实现。做到行为同步形成“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奋进局面,人大自身要特别强化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监督能力。能力是实现行为同步的根本,没有能力的保障就不可能有行为的同步。在实践中,有的同志认为到了人大,就到了“二线”,想清闲,客观存在着不愿监督的思想,也存在因自身监督能力不强、水平不高,监督工作实效不好,出现不会监督的现象。做为人大工作者,我们要一方面要做到乐于监督,另一方面要善于监督,大胆行使监督职权,充分履行人大依法监督的法定责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清清楚楚地做事、明明白白地监督,做高水平监督官。要加强学习调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全面深入地进行学习调研,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对所监督的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科学的、管用的建议、意见。要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紧紧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特别是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有能力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出现不学无术的指手画脚,不明事理的批评指责和不求甚解的建议意见,使人大监督的能力与党委的决策能力、政府的执行能力相协调。
二是创新监督举措。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有新的要求、新的任务,也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创新监督举措,提高监督效能,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认真研究的现实课题。我们在充分调研和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镇坪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目的是全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解决代表建议办理中存在的“文来文往”,把“办事”当作“办文”等问题,将重点建议办理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制定出台了《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目的在于确保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更有实效,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下一步,我们还将探索建立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为导向,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评价为核心,以绩效评估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绩效化监督办法,用科学的绩效监督新机制推动监督水平不断提高。还将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政监政能力,如何充分发挥新形势下人大代表作用、开创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如何加强镇级财政预算监督,什么是重大事项等课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力求在这几方面工作上有所创新。
思想同心了、目标同向了、行为同步了就一定会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在形成思想合力、目标合力、落实合力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形成发展合力,就一定能开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新局面,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系镇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