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要闻

镇坪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06 01:06

  近日,镇坪县出台《镇坪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标志着镇坪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正式建立,这是该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县政府成立法律顾问组,法律顾问组由县政府法制督办室、法院、司法局等单位有关领导和若干名政府法律顾问组成,法律顾问通过从法学教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他法律专业人士中选聘产生,由县政府颁发聘书。法律顾问在县政府法律顾问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处理法律事务,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类别、条件和人数由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拟定,每届聘期两年,可以连聘连任。

  法律顾问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县政府将要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行政措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涉法问题研究,提出法律意见或法律建议书;为县政府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为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等进行涉法问题研究,提出法律意见或法律建议;参与县政府涉法信访工作,引导涉法信访当事人依法解决诉求问题,维护合法权益;受县政府委托,担任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代理人,参加诉讼等。

  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建立,将对该县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审查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为县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中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县政府更好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民富县强、文明和谐的新镇坪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