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调研

镇坪:“五项机制”促“两个责任”落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05 07:05

  2015以来,陕西省镇坪县推行责任运行机制、清单管理机制、保障落实机制、考评问责机制、奖惩激励机制等“五项机制”,促“两个责任”落地。

  建立责任运行机制,理顺主抓关系。出台《镇坪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县委设立镇坪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一是在县委督查室设立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设立落实监督责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助县委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调查处理违纪问题等工作。今年以来,县委班子成员开展督查4次,对9名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县纪委班子成员指导乡镇开展纪律审查8件。

  建立清单管理机制,明确权责任务。全面推行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督办清单。今年以来,镇坪县纪委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针对在“履行职责主体错位、履行职责措施不力、财物管理不规范和干部监管不严格”等6方面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清单形式反馈给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165条。对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动态管理,登记销号,纳入年终考核。截至目前,镇坪县通过督办落实已整改问题161个,4个问题正在整改落实当中。今年以来,全县7个镇信访初核19件,自办案件11件,均实现了案件查办零突破的目标;对39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警示训诫。

  建立保障落实机制,完善配套制度。镇坪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协调指导制度、研判排查制度、签字背书制度等10项保障制度。着重解决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和人员落实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科学合理建议;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主要负责人年初就落实“两个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年底进行践诺和评诺,对不能兑现年初承诺事项的,严肃问责。

  建立考评问责机制,着力问责加压。制定出台了《镇坪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在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出现违纪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惩处问责,切实提高问责实效。截至目前,镇坪县共问责处理23人,其中包括2个镇、3个部门的7名主要负责人,通报典型案例3起。

  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强化用人导向。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各项创建和干部的评先评优、提拔任用、职级晋升挂钩。建立全县勤廉干部档案及电子档案库,作为拟提拔使用干部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加大问责结果的执行运用力度,做到与通报曝光、考核评定、评先评优、岗位调整、职务任免等挂钩。截至目前,镇坪县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勤廉干部档案1200余份,为单位集体和党员干部个人作廉政鉴定7次140人,2个单位、5名党员干部因廉政鉴定不过关,未被组织表彰奖励或提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