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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党建网:镇坪县从细从严加强“第一书记”管理监督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8 08:08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镇坪县坚持问题导向,从细从严加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监督,倒逼引领作用有效发挥。

  公开亮诺夯实责任。明确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根据工作职责,重点围绕整顿帮扶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及“四议两公开”制度、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精准脱贫攻坚、提高农村党员服务群众能力等方面,在充分征求村组群众、镇党委意见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重点民生实事,向全村党员和群众作出看得见、好评估、能监督的公开承诺,时刻督促自己明晰目标、压实担子、踏实干事。

  记实登记跟踪反馈。全面推行日常工作登记制度,统一印制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台账,由“第一书记”本人如实记录每天的工作计划、进展情况以及民情日记。实行到岗履职镇村“双签到”制度,严格按照每月在村工作不得少于20天、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要求执行。建立工作实绩申报制度,每月底定期填写本月实绩报告表,重点说明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生产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实绩,经村党支部、镇党委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问询民意强化监督。由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党委(党组)、镇党委共同成立季度考核组,根据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民情日记和上报的工作台账深入村组农户,采取院坝会、小组会等形式对“第一书记”在岗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实绩评估。年底组织“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工作述职评议会,面向任职村的联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委员、党代表、村民代表开展综合测评、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全面了解“第一书记”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民主监督管理。

  严格考核动态调整。对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全年缺勤20天以上或请假40天以上,或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工作成效不明显,或派驻村干部群众意见大、反响差,或不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被督查通报2次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组织调查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形的,一律坚决召回,并明确不得参加当年评先选优,取消后备干部资格且2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对“第一书记”的年度考核划定单独指标,按照总人数20%以内评定优秀等次;对任职期满经考核表现优秀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任用规定的,予以优先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