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34-0003-2011-0006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1-08-17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随着我县高级中学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师资力量十分紧缺,根据镇坪高级中学各学科教学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镇坪县高级中学选调一批紧缺学科教师。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现在全县各初级中学从事一线教学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等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同意相应岗位职称待编制调整后,按用人单位空缺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4、服从工作安排。
二、方法步骤:
(一)选调学科、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7日至8月19日12时。
2、报名地点与资格审查:报名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到教体局政办股报名(联系人:李晓莉,电话0915--8822633)。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岗位。
(三)选调。主要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以现行高中教材为准。
1、笔试:笔试为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上午10时。笔试地点:镇坪中学。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格者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及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主要进行讲课,内容为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1第一单元(第一章)第一课。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选调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并按其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予以聘用。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镇坪高级中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体局、监察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体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选调学科、名额及资格条件
学科 | 名额(人) | 资格条件 |
语文 | 2 |
1、在各初级中学任教满三年以上; 2、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必须一致。 |
数学 | 2 | |
英语 | 2 | |
物理 | 1 | |
政治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