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1-0414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1〕146号 |
公开日期: | 2011-12-2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尽早谋划、衔接和安排部署2012年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2011年10月8日县政府全体会议精神,现将2012年项目建设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情况编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争取2012年国家投资项目计划
各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围绕“三项建设”部署,切实结合部门职能实际,认真研究国家投资政策,切实搞好项目前期工作,科学编报国家投资计划,争取更多项目挤进国家和省市投资计划盘子。
二、编制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各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以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书的通知》(镇办发〔2011〕19号)文件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5%的增速确定本单位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对(镇办发〔2011〕19号)文件中没有明确投资任务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但实际却拟在2012年建设实施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畴的项目,必须申报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有关要求
(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设项目,必须是能形成固定资产且单体项目总投资超过500万元。
(二)2012年项目建设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情况的编报,务必按附表样式统一采用Excel制表,于2011年11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包括电子版)报县发改局,联系人:梁峰燕,联系电话:8822752,邮箱:zpjhj123@126.com。
(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争取2012年国家投资项目计划的编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填表汇总和上报,务必保证填写的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特此通知。
附件:1.镇坪县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表
2.镇坪县申报2012年国家投资项目建议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