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25-0016-2011-0437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1〕155号 |
公开日期: | 2011-12-29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文明、促进了社会和谐,特别是在残疾人工作方面,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每年办好十件实事,努力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县残疾人生存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政办发〔2011〕72号)文件精神,为了让残疾人更多地分享发展成果,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和谐镇坪建设,县政府决定今年继续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围绕新农村建设,根据我县农村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有步骤的开展残疾人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扶持残疾人参与经济发展。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元。
二、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由残联牵头,会同扶贫部门扶持12户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自主创业。积极争取省市有关县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扩大基地辐射带动使用。
三、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成果。完成市下达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同时做好白内障的筛查及白内障预防有关知识的宣传,确保发现一例,复明一例,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成果。
四、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为4名贫困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为4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实施矫治手术,为4名脑瘫儿童和4名智残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重点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进行残疾筛查,对新婚育龄妇女和0-6岁儿童家长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康复知识教育,提高残疾预防意识。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0元。
五、实施残疾人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为1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装配假肢,改善肢残患者行走功能。为10名残疾人选配个性化辅助器具。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元。
六、实施残疾学生助学项目。对15名贫困残疾中、小学生进行资助。对今年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届贫困残疾学生,按本科学生每人5000元、专科学生每人3000元、中专学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七、实施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医疗救助,对重症精神病患者实施住院救助。对30名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医疗救助,对5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实施住院救助。对“三无”精神病患者住院实施民政医疗救助。县财政安排10000元资金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八、为智力残疾人和其它重度残疾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对30名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其它各类重度残疾人实施“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计划”,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方式,为其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等服务。县财政配套专项资金8000元。
九、实施残疾人个体就业资助。积极鼓励残疾人根据自身的发展从事经营活动,今年对30名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辆从事运输经营的实施油料补助;对盲人从事按摩的进行再就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劳动职业技能,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0元。
十、做好残疾人维权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残疾人法规宣传,及时有效地为残疾人提供维权服务和法律救助。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0元。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