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31-0003-2012-0445 发布文号:
公开日期: 2012-01-1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紧缺矛盾,夯实人才队伍基础,振兴镇坪经济。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名额及专业

  本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说明表。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技术资格;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选聘对象:

  1、户籍不限,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二本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需具有一本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关学士学位证书;特殊岗位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四、选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用工单位到西安相关高校现场选聘、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公告发布之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选聘对象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专技股报名(县人社局三楼,联系人:杜发华  周术平,联系电话:8825321)。根据报名情况,分类安排笔试和面试。

  2、网上报名时间、网址和资格审查:公告发布之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报名网址: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选聘对象需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原件,报名结束后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交到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专技股,根据报名情况,分类安排笔试和面试。

  3、组织用工单位高校现场选聘:组织相关用工单位联合在西安高校进行现场选聘,主要以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具体时间办法另行通告。

  4、考试收费标准按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

  5、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体检与政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80%,面试占总成绩的20%。

  1、笔试:报考人数超过选聘人数1:2的比例时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名额的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不够选聘人数1:2的比例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所报岗位情况,由所在单位分别组织面试。面试采取提问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等内容,分值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选聘名额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人员出缺时,按成绩高低递补。

  2、体检:被初录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政审:由有关部门组织对通过面试的考生进行政审。着重考察拟选聘人员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三)初录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初录对象,在镇坪网站和相关场所面向社会按规定公示。

  (四)试用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安排到选聘岗位工作,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并与服务单位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新选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县上成立招考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说明表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