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01-0016-2012-0450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2〕4号
公开日期: 2012-02-16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市安委会发〔2012〕3号)精神,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党代会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确保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的关键。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紧密联系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以及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节日安全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到位。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和值班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建立并落实现场巡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防事故发生;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生产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一)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当前及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要认真查找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指库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细化预防事故工作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公安交警部门要进入一级战备状态,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警上路巡查,以整治“三超一疲劳”为重点,按照“五个一律”要求,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二)狠抓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把节日重点活动场所和临建设施、焰火燃放场点作为重中之重,逐一排查,严防死守,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各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三超一改”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及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爆炸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严防坠落、坍塌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电力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镇和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活动。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深入到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盯住不放心的事、不放心的人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下发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对巡查活动不重视、不负责,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调度、应急救援等关键岗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力量,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现象。要进一步细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坚决做到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春节值班安排于1月18日前报县政府办和县安委办(县安监局),联系电话:8822449 8823469。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